(正文)新余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11月17日,新余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新余市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培育行动计划》(余中小领办字〔2022〕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便于更好地理解《行动计划》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上提出,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月6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和《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兼顾当前与长远,提出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长短组合政策举措。2022年1月,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西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要求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支持力度。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的贺信中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当前,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我们要大力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聚焦关键领域、加强自主创新、瞄准薄弱环节、深耕细分市场,这是应对当下挑战的关键之策,也是赢得发展主动的重要之举。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专精特新”需长期培育,需要进一步为企业纾困、解难、减负、加油,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对标对表杭州、湘潭和铜陵等参照地,我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政策的激励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立足当前形势,谋划长远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为工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
2.《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
3.《关于印发江西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赣中小领字〔2022〕1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9月中下旬,分别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委统战、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信担保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11条。10月底又征求了相关单位和局相关科室的意见。我们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大部分予以了采纳。
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到2025年,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200家,滚动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30家以上、省级以上“小巨人”企业30家以上。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重点实施梯度培育、融资提速、技术创新、数字赋能、要素保障、服务提升等六大行动、20项具体任务。
(一)实施主体培育行动。具体有2项任务:
一是筑牢专精特新发展基础。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2+4+N产业体系,推动一批成长性好创新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
二是强化企业梯度培育。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向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次升级。
(二)实施融资提速行动。具体有2项任务:
一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进一步加大“财园信贷通”、“工信通”和“科技创新再贷款”等信贷产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优化金融上市服务。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和新三板挂牌上市。
(三)实施技术创新行动。具体有5项任务:
一是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平台建设。到2025年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个以上。
二是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需求和科研成果转化对接。
三是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
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将专精特新“小巨人”纳入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
五是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弘扬工匠精神,创建全国质量标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各级质量奖,推出更多的新余制造业精品。
(四)实施数字赋能行动。具体有2项任务:
一是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入库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实现全覆盖。
二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每年组织1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创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五)实施要素保障行动。具体有3项任务:
一是强化人才支撑。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紧缺人才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二是保障用地需求。探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用地实行“带项目”出让,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租用或购买办公和生产用房给予适当支持。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经费。
(六)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具体有5项任务:
一是抓好已有政策落实。落实《新余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中的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产业链企业招引。打造钢铁、锂电和光电信息等优势产业上下游分工协作、配套型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群。
三是加大公共服务力度。每年安排3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专项资金。
四是助力企业市场开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等国内外重大展会活动。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桥梁。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五是持续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将更多涉企行政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为保障《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明确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育监测、加强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的措施。